房产税试点年内将扩容 存量增量取舍无定论

2013-5-27 10:23:21

24日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国家发改委人士进一步明确,今年会有具体动作。

目前,试点“第三地”仍是悬念,具体征收模式亦有待评估确定。财税系统内部人士告诉《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具体怎么征尚未形成定论,如果要把存量房纳入,会涉及评估价的问题。

另有知情人士称,地方上报的方案在国税总局属于加密文件,会直接送给相关司局或者领导。

哪个城市新增试点?

在《意见》公布的当天,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有关负责人说,正在考虑择机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今年会有具体动作。对于这个政策信号,市场的预期是,继上海、重庆之后,年内将有更多城市开始试点。

房产税并非新鲜事物,27年前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即明确征收这项财产税,但主要是针对生产经营性房产,对个人住房免税。2011年1月,国内楼市持续升温,中央在推出多项调控政策后,同时推出房产税政策,即开始对个人保有房产征税。上海、重庆成为首批试点城市。

两年多来,关于新增试点城市的传闻不断撩拨着公众的神经。前有湖南、湖北、广东等地的多个城市,后有南京、杭州和深圳等城市相继“被猜想”。

昨天,本报记者向深圳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求证获悉,该局已经就类似传闻予以澄清。上周,深圳媒体援引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杨龙的话称,深圳尚未收到任何关于房产税试点的通知,何时开征仍是未知数。

深圳一名房地产业内人士向本报表示,开征房产税的目的不同,决定着征税模式和技术手段的不同,但总体而言,深圳开征房产税的技术条件基本具备。

他曾参与深圳存量房交易按评估价征税的政策制定,其称,最近深圳市并无进行开征房产税的相关研究和政策制定,是否进行试点仍不得而知。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今年2月份对本报记者表示,据其了解,有6~8个城市在做试点储备。

据上述财税系统人士透露,房产税试点和地方主政领导的思路有关,一般来说方案由地方拿出,最终由国务院拍板。

对于是否已经有新增试点城市纳入决策范围或已上报方案,知情人士表示不得而知,但就具体的决策流程,他称,一般而言,地方上报的方案属于加密文件,会直接送给包括国税总局在内的相关司局或者领导。

按照2011年的试点经验,房产税具体征收办法由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上海市政府当时表示,准备工作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征增量还是存量

上周末,曾有媒体报道称,拟推出试点的城市可能采取类似上海的模式征收房产税。这点尚未得到权威部门的证实。

概括而言,上海针对的是增量住房部分;重庆的房产税征收对象则是高端住宅。具体来说,上海主要针对新购房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税率为0.4%、0.6%两档。前者的适用对象是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住房;重庆偏重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以及新购高档商品房征收,税率为0.5%~1.2%。

2013年,重庆将应税税率上调至12779元/平方米,上海则将税率分界线调整到了27740元/平方米,

从沪、渝两地的试点实践来看,效应初显但并非房价“杀手锏”。2012年,上海市税务部门对20.8万套住房完成了房产税征免认定,其中应税住房约3.7万套。重庆方面,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主城区确定应税住房8563套,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

有分析人士称,如果将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有助于扩大税源。对此,上述财税系统人士称,如果想把存量房纳入,就涉及到是按市场价还是购置价评估房产价格,这两者的差距还很大。因此对于征存量还是征增量,没有形成定论。

陈晟曾表示,他个人认为不会局限于上海、重庆模式,且会涉及存量房。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欧阳敏则认为,目前还是应该聚焦在增量房上。她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短期内征收存量房房产税的困难太大,如果提得太多反而会影响增量房房产税的推广。

25日,她在上海论坛上对本报记者称,就上海、重庆两个试点城市的效果而言,上海模式是应该考虑推广的。据她在论坛上公布的研究成果,目前来看,上海房产税对于调控房价的作用更明显。该研究结果显示,上海的房产税使房价水平降低了15%,重庆则使房价水平上升了11%。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数据并非绝对价格上的增减,欧阳敏的研究是将全国所有省区市平均房价的面板数据(是指在时间序列上取多个截面,在这些截面上同时选取样本观测值所构成的样本数据)代入一个计量模型,来估测上海和重庆两市如果没有实施房产税试点的潜在房价水平,并将其与实际房价水平对比,进而得出上述结论。她解释说,由于中国经济还在增长等因素,房价整体上还是在上涨,房产税的实施,只是使这种上涨变得健康了一些。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则认为,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的征收标准都在根据政策制定之初的规则慢慢向深度调整,而并非没有动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任兴洲曾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房产税试点取得一定成效之余,需要明确政策目标是什么,是为了调控房价还是调节收入分配、理顺地方税体系,抑或是为了给地方政府一个稳定的税源。“应厘清了目标再做总体设计,再谈总体方案和路线图和时间表。”

房产税为地方税,试点征收的收入属地方财政收入。一些专家称,从试点的数据来看,房产税还难以成为地方主要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