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范死刑证据采集 刑讯逼供取证不作证据

2010-5-31 9:41:19

[导读]在赵作海案余热未消之际,包括公检法在内的国家五部门联合发文,首次明确不能用于死刑案定案的6种证据,预防冤错案发生。专家广泛认为,这是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巨大创新和突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 规定明确,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