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政策调整 不以土地换户籍
2011-1-24 15:14:19
广东、重庆等地推动的户籍制度改革,因规定进城农民须交出土地而受到舆论质疑。财新记者获悉,近日,中央有关部门酝酿出台政策,要求地方政府在自行试点进行户籍改革的同时,不再将农民土地与城市户籍捆绑运作。
自2009年年末起,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即提出要求,中小城市和城镇要放宽对农业人口落户的限制。2010年,继广东省“积分入户”政策后,重庆、陕西也相继提出“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社保”的构想。
不少研究农村土地问题的学者认为,各地政府的做法“醉翁之意不在酒”,推动户籍改革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取农民手中的土地。他们呼吁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财产权利,让农民根据自己意愿处理承包地和宅基地,进城后也不应该强制其交出。
据财新记者了解,这次酝酿出台的政策,对地方政府以“城乡统筹”为目标的户籍改革试验仍持鼓励态度,但将明确要求土地和户籍改革脱钩,是否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完全由进城落户的农民自己决定。
知情人士透露,政策不久即将出台,具体还将规定,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小城镇要尽可能放宽户籍限制。前者无条件放开,后者则要允许“有稳定就业和住房、社会保险缴纳到一定年限”的农民工落户;此外,城市承载力有限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要为进城农民提供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的公共服务。
不过,对上述政策,也有观点认为,农民进城需要城市提供社保、教育、医疗等各项公共服务,开支不菲,如果失去土地收益的支持,地方政府恐难兑现。(本文来源:《新世纪》-财新网 作者: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