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楼市调控督察结束 陕西西安市率先调整目标

2011-4-21 9:14:20

楼市调控督察结束 西安率先调整目标

督察情况将向国务院汇报,政策是否加码将视督察情况而定

本月中旬,国务院派出8个督察组,对京沪等16个省份开展房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按照计划,整个督察工作在20日左右结束。相关督察结果酌情对社会公布。住建部相关人士表示,督察情况将向国务院汇报后,再对政策和落实进行研究。据了解,在已经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中,西安率先进行了调整。

部长带队 8督察组赴16省份

此次督察的16个省区市包括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陕西、甘肃。

对于选择这16个省区市进行督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认为,这并非是因为这些城市的房价上升较快。“其实目前,房地产市场还是处于一个观望的阶段,买方和卖方都在观望,大部分城市的房价趋稳,一些城市的房价正在出现下降。”

“选择这16个地方,是因为它们具有代表性。”王珏林说,首先,在区域上,覆盖了东北、华北、华东、西北、华南等地。同时,督察的这些省区市里,大中小城市都有,而且在各自区域中,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北京、陕西、浙江、安徽等地,是督察组首批进驻的省区市。本月11日,督察组进驻北京,4天行程后,14日晚离开。

16省区市的督察分为8组,每个部委负责一个督察组,督察两地。央行是北京和辽宁,监察部是安徽和江西,国土部是浙江和福建,住建部是陕西和江苏,税务总局是甘肃和海南,银监会是湖北和四川,财政部是山东和上海,发改委是广东和广西。

“因为调控政策的制定,就涉及这些相关部门。由制定政策的部门去督察政策的落实情况,自然要这样。” 王珏林说。

此次督察组中,带队组长级别最高的是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其它的组长也都是副部级领导。

明察暗访 督察内容随机确定

据报道,国务院督察组的行程一般分为四大块,首先与当地政府领导进行座谈,其次与各地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座谈,再与群众进行座谈,最后会对代表性的房地产项目进行考察。

对于房地产项目的实地检查,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开的检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陕西督察时,去了西安鸿基新城经适房、蓝博国际社区公租房等多个项目,实地查看商品房价格、销量等情况;央行副行长刘士余率领的督察组,在北京房山等地也现场查看了多个商品房和保障房项目。

督察组另一种现场查看方式是暗访,北京一官员透露,督察组除了现场查看了安排好的项目外,还暗访了个别项目,“不用我们陪同,具体是哪些项目,并没有告诉我们,我们也不知道。”

王珏林认为,督察组采用暗访的形式,并非是对这些城市的固定安排不信任,“暗访是随机性的。自己去了解和问询一些项目,听听买房者、购房者的看法,能听到更多的声音。”

此外,除了传统的与行政首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市场人士座谈以及项目实地检查的方式外,督察组还采取与当地普通群众座谈的方式。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的督察组在南京与民众展开座谈。

房价目标 多座城市或面临调整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对于已公布房地产调控目标、尚未听取社会意见的地方,需要抓紧听取群众意见,完善调控目标。

按照“国八条”的要求,各地要在一季度前,公布当年的房价控制目标。截至3月31日,全国657个城市中,有608个城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而在公布的房价调控目标中,大多数城市,主要以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为参照,忽视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这一指标。

据媒体报道,4月11日至14日,由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牵头的督察组在西安调研时表示,希望西安加大商品房价格调控力度,尽快对近期提出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征求各界建议、意见,修改完善调控措施。

4月14日,《西安晚报》报道称,当地政府确定了今年房价控制目标是: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低于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3.5个百分点。据了解,此前,西安确定的15%房价调控目标被住建部认为偏高。

专家认为,此次督察组对于各地的督察,将使得不少城市已经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将面临重新调整和修改。

按照计划,此次整个督察工作于20日左右结束。从督察涉及各地地方媒体报道看,此次督察组对于各省区市的调控落实持肯定的态度。

此前有专家分析称,此次督察显示,调控政策有加码的可能。王珏林表示,这些都还属于猜测,“这次督察后,督察情况首先会汇报给国务院,然后国务院再根据督察情况,研究地方目前的落实情况有哪些差距和不足,再决定下一步的政策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