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遭证监会罚款60万元 称不影响公司经营

2011-5-30 9:26:19

自2009年9月9日至今,持续一年多的五粮液(000898)被立案调查一事终于尘埃落定。五粮液5月28日公告称,27日下午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四宗违法事实,给予五粮液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五粮液两任董事长及相关人员给予3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罚款。

五粮液表示,接受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将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公司已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整改,公司没有因亚洲证券和中科证券的资金问题受到任何经济损失。五粮液董事会秘书彭智辅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指标都非常稳健,销售也出现“淡季不淡”的情况。

信息披露存在违法事实

经证监会查明,五粮液存在四项违法事实:包括关于投资公司对智溢塑胶在亚洲证券的证券投资款《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遗漏;五粮液在中科证券的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五粮液2007年年报存在录入差错未及时更正;五粮液未及时披露董事被司法羁押事项。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教授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证监会此次对五粮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是证券监管机构依法行使监管权,致力于保护投资者和促进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化的行为。处罚决定关于四项违法事实的认定都集中在信息披露方面,说明五粮液此前的信息披露意识不强,信披规范化不够,但并不存在从而也未认定五粮液存在虚增收入等行为。“公司在接受证监会调查的同时也确实进行了认真整改,相信经过1年多时间,违规披露信息和调查处理的影响已经逐步被市场消化,该处罚结果发布后应该不至于对五粮液的经营和投资者权益产生不利的实质性影响。”

2009年9月9日,五粮液公告称,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整改促进治理顺畅

对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五粮液董事会秘书彭智辅表示,公司将汲取教训,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做好各方面工作。处罚结果对于五粮液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相反会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及法人治理结构更为顺畅,对未来发展有利。

彭智辅还表示,目前,五粮液2011年的生产经营发展势头良好。不仅一级基酒数量上有很大突破,销售方面也出现了“淡季不淡”的情况,销售非常紧俏,团购市场、系列酒等都有大幅增长,各项指标都很稳健。

事实上,正是证监会的立案调查直接促使了五粮液“大刀阔斧”地着手解决广受各方诟病的关联交易问题。公司于2009年12月22日披露《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整改方案》,该整改方案涉及八个方面(计12个具体事项),其中便包括对亚洲证券5500万元资金以及中科证券8300万元资金的整改,该两项损失分别由五粮液集团和宜宾市国资公司承担,未对股份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经过整改,五粮液对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持股比例达到95%,使得销售公司的利润大幅回流至上市公司,直接促使了五粮液收入和利润的持续大幅增长。

五粮液还称,截至2011年5月26日,公司已履行了整改方案中的承诺,12个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公司关联交易大幅减少。2009年关联交易总额为58.81亿元,2010年关联交易总额为18.74亿元,同比下降68.13%。

2010年,五粮液实现营业收入155.41亿元,同比增长39.64%;净利润43.95亿元,同比增长35.5%。今年一季度实现收入62.45亿元、净利润20.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9%和37%。

有业内人士称,此次调查结果的公布以及警告、罚款的处罚决定对五粮液的基本面和公司业绩增长没有实际影响,未来在白酒行业景气向好的背景下,五粮液作为高端白酒的龙头也将延续此前的稳定增长态势。

在今年的股东大会上,五粮液董事长唐桥曾明确表示,对于五粮液今年营业收入、净利润、销量增长20%以上的目标充满信心。